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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策略閱讀時間 9 分鐘

如何將殘障稅務抵免轉移給配偶或贍養的家庭成員

Jason Friedman, Founder, My Benefits Canada2026年3月20日更新於 Invalid Date
一家人聚在一起審閱財務文件

> 關鍵規則: 殘疾稅務抵免屬非退還性質——它僅能將所得稅減至零,無法產生退稅。若殘疾人士的應稅所得微薄或為零,該抵免額的未使用部分可轉移給配偶、同居伴侶或其他提供經濟支持的家庭成員。

殘障稅務抵免的轉移是加拿大稅制中最被低估的條款之一。許多家庭雖為子女、父母或配偶申請殘障稅務抵免,卻僅申報了可用抵免額的一小部分,因為他們並未意識到未使用的抵免額可轉移給實際需繳稅的高收入家庭成員。

本指南將說明轉移規則、何謂符合資格的扶養人,以及如何在稅務申報表中申報此項抵免。

殘疾稅務抵免轉移機制

殘疾稅務抵免每年可減少約 1,500 至 2,200 加元的聯邦所得稅(視課稅年度及省稅率而定)。若殘疾人士應繳稅額不足以用盡全額抵免,未使用的部分並不會就此消失——而是可以進行轉移。

兩種轉讓情境:

  • 轉讓給配偶或同居伴侶 — 請於附表 1 的 第 32600 行 申報(從配偶或同居伴侶轉讓的金額)
  • 轉讓給其他扶養家庭成員(父母、祖父母、子女、孫子女、兄弟姊妹、阿姨、叔叔、姪女、姪子)——請於附表 1 的 第 31800 行(從受扶養人轉讓的殘疾金額)申報

可轉移的金額是指殘障人士在抵扣自身應繳稅款後,無法使用的殘障稅額抵免(DTC)部分。

誰符合「扶養人」資格?

若要申報轉移的殘障稅額抵免,您必須在該年度的某個時間點曾扶養該殘障人士。加拿大稅務局(CRA)對「扶養」的定義相當廣泛——包括經濟支援、提供住所或照護。

符合資格的扶養人:

  • 配偶或同居伴侶
  • 父母或祖父母
  • 子女或孫子女
  • 兄弟姊妹
  • 阿姨、叔叔、姪女或姪子

您無需與殘障人士同住即可符合扶養人資格,但必須在該課稅年度內曾為其提供扶養。

逐步指南:如何申報轉讓的殘疾稅收抵免 (DTC)

步驟 1:確認 DTC 核准狀況 該殘障人士必須已向加拿大稅務局 (CRA) 提交並獲核准的 T2201 表格。核准信中會明確註明 DTC 適用的年度範圍。

步驟 2:確定未使用額度 計算該殘障人士無法使用的 DTC 金額。若其應稅所得為零或極低,通常可將全額抵免額轉移。

步驟 3:指定扶養人 在特定課稅年度內,僅有一名扶養人可申報轉移的 DTC。若有多名家庭成員曾提供扶養,他們必須就由誰申報達成共識。

步驟 4:於報稅表中申報

  • 配偶/同居伴侶: 請在附表 1 的第 32600 行填寫轉讓金額
  • 其他贍養家庭成員: 請在附表 1 的第 31800 行填寫轉讓金額

步驟 5:如有需要,請更新 T2201 表格 若原始 T2201 表格未將您列為撫養人,您可能需要聯絡加拿大稅務局 (CRA) 以更新檔案。當撫養人每年變動時,此情況尤為常見。

兒童補助金與轉讓

對於持有經核准 DTC 且未滿 18 歲的兒童,可申請額外的 兒童補助金。 就 2025 課稅年度而言,子女附加津貼約為 $5,500(聯邦),使每位子女的 DTC 總額達到約 $14,000 的聯邦稅額抵免。

此項津貼由申報該子女 DTC 轉移的父母或扶養人申領。當您為未滿 18 歲的受撫養子女申報轉移的殘疾金額時,此項津貼會自動包含在內。

追溯申報轉移額

若您已多年來扶養一名獲核准 DTC 的家庭成員,但未申報該轉移額,您可使用 T1-ADJ 表格(調整申請表)針對最多 過去 10 個課稅年度 提出調整申請。

這是加拿大稅法中最重大的追溯申報機會之一。舉例來說,一位已贍養自閉症或發展障礙子女長達10年的父母,根據其收入及省稅率,可能有權獲得15,000至40,000加元甚至更多的追溯退稅。

My Benefits Canada 負責管理完整的追溯調整流程,包括跨年度計算最佳申報策略,並代表您與加拿大稅務局(CRA)進行協調。

應避免的常見錯誤

錯誤 1:以為轉移是自動進行的 轉移並非自動發生。您必須每年在稅務申報表中主動申報,或針對過往年度提交調整申請。

錯誤 2:當身心障礙者本身有部分收入時,仍申報全額 DTC 若身心障礙者有應稅收入,應先將 DTC 抵扣其自身的稅款。僅剩餘未使用的部分方可轉移。

錯誤 3:多名家庭成員申報同一筆轉移額度 在特定年度內,僅限一人申報轉移後的殘疾稅額抵免。若兩名家庭成員皆申報,加拿大稅務局(CRA)將重新評估並駁回其中一項申報。

錯誤 4:遺漏兒童補助金 18 歲以下兒童的兒童補助金金額可觀,但許多家庭因不知情而常忽略此項。請務必申報全額。

My Benefits Canada 如何協助您

當我們代為處理 DTC 申請時,會為您的家庭制定最佳申報策略——包括應由誰申報轉移額、如何最大化子女補助金,以及如何跨年度規劃追溯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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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我可以將 DTC 轉讓給我的父母嗎? 可以。如果您正在贍養一位已獲批 DTC 的父母,而他們無法用盡該抵免額,您可以在附表 1 的第 31800 行申領未使用的部分。

若我和配偶都想申報轉移的 DTC 該怎麼辦? 在特定年度內,僅有一位配偶可申報轉移的 DTC。通常由收入較高的一方申報,以最大化減稅效益。

我可以追溯申報 DTC 轉移嗎? 可以。您可以提交 T1-ADJ 調整表,追溯最多 10 個過往課稅年度,以申報先前遺漏的轉移 DTC。

殘障人士是否需要申報稅務? 是的。殘障人士應每年申報稅務,即使沒有收入,以便加拿大稅務局(CRA)計算可供轉移的未使用殘障稅額抵免金額。

何謂殘疾稅額抵免的子女附加額? 針對未滿18歲的子女,除基本殘疾稅額抵免金額外,還可額外申領約5,500加元(聯邦,2025課稅年度)的附加額。此項額度由父母或扶養人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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