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限制您行走或進行日常活動能力的行動障礙和神經系統疾病可以申請殘疾稅收抵免。這包括影響運動、平衡、協調和神經功能的疾病。
CRA 審查要點
- 行走明顯受限——無法在沒有幫助的情況下在平地上行走100公尺
- 穿衣、進食或其他日常生活基本活動明顯受限
- 需要輔助設備或個人協助才能行動
- 因神經系統症狀而對日常功能產生重大影響
- 病情必須是長期的(持續至少12個月)
符合條件的情況示例
影響行動、平衡和日常功能的多發性硬化症
導致嚴重慢性疼痛和行動不便的關節炎
影響運動控制和平衡的帕金森氏症
中風後遺症,導致行走或日常活動困難
導致行動不便的脊髓損傷
腦性麻痺,影響運動和協調
申請被拒的原因
- 申請未充分描述行走或其他日常活動的限制
- 醫療從業人員使用臨床術語,而未使用CRA認可的功能性語言
- 未提供有關所需輔助設備或個人協助的足夠細節
- 表格未捕捉到所有相關的限制領域
- 未充分解釋疼痛或其他症狀對日常功能的影響
我們如何幫助
- 我們努力確保T2201使用符合CRA要求的語言,準確描述您的功能限制
- 我們確保T2201表格準確反映您對輔助設備或個人協助的需求
- 我們幫助闡明慢性疼痛或其他症狀如何構成明顯的限制
- 我們審查所有相關的限制領域,以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案例
- 如果之前被拒絕,我們會分析原因並準備一份更有力的重新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