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狀況是殘疾稅收抵免最常見的合格條件之一。如果您的狀況嚴重限制了您執行日常生活所需的心智功能的能力,您可能符合資格。
CRA 審查要點
- 日常生活所需的心智功能受到顯著限制
- 無法在不過度耗時的情況下進行日常生活活動
- 因心理健康症狀而需要監督或協助處理日常事務
- 狀況必須是長期的(持續至少12個月)
- 對適應功能的影響,而不僅僅是診斷
符合條件的情況示例
重度憂鬱症,嚴重損害專注力、記憶力和日常功能
過動症(兒童或成人),嚴重限制管理日常事務、學業或就業的能力
廣泛性焦慮症,妨礙正常的社交功能和日常活動
躁鬱症發作,嚴重擾亂日常生活管理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導致嚴重的迴避行為和無法在日常情況下發揮功能
精神分裂症或分裂情感性障礙,影響知覺、思維和日常功能
申請被拒的原因
- T2201表格側重於診斷而非功能影響
- 醫療從業人員使用臨床語言而非符合CRA的功能描述
- 表格未充分描述狀況如何影響日常活動
- 關於限制的持續時間和嚴重程度的細節不足
- 狀況被描述為偶發性的,而未解釋累積影響
我們如何幫助
- 我們與您的醫療從業人員協調合作,確保T2201表格使用符合CRA標準的功能影響語言
- 我們幫助將臨床評估轉化為CRA評估人員尋找的特定語言
- 我們的執業護士網絡可以在需要時提供額外的臨床支持
- 我們在提交前審查每份申請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 如果之前被拒絕,我們會分析差距並準備更強有力的重新提交或反對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