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C 資格詳解:CRA 如何確定誰符合條件
DTC 資格: Disability Tax Credit 的資格取決於病情對基本日常生活活動的功能影響,而不僅僅是診斷。CRA 要求障礙必須是嚴重的(導致明顯限制)且長期的(持續或預期持續至少 12 個月)。
有關 DTC 的全面概述,請參閱我們的 Canada Disability Tax Credit 完整指南。
功能影響模型
CRA 的資格評估建立在一個簡單的原則之上:重要的不是你患有什麼病,而是該病如何影響你在日常生活中的功能。這被稱為功能影響模型。
在此模型下,CRA 評估你的病情是否在十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一項或多項中造成明顯限制:心理功能、行走、穿衣、進食、排泄、聽力、視力、言語、維持生命的治療以及累計效應。
醫學診斷對於確定你患有健康狀況是必要的,但診斷本身並不決定資格。兩個具有相同診斷的人可能會由完全不同的功能影響——一個人可能符合 DTC 條件,而另一個人可能不符合,這取決於病情限制其日常活動的嚴重程度。
三種資格途徑
DTC 資格有三種不同的途徑:
| 途徑 | 要求 | 示例 |
|---|---|---|
| 明顯限制 | 單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受到明顯限制——該人無法執行該活動或耗時約 3 倍 | 患有嚴重關節炎的人,穿衣服的時間是常人的三倍 |
| 維持生命的治療 | 維持生命所必需的治療,每周需要 ≥3 次,每周總計 ≥14 小時,包括準備和恢復時間 | 患有 1 型糖尿病並進行胰島素治療的人 |
| 累計效應 | 兩個或多個顯著限制,加在一起相當於明顯限制 | 患有 ADHD 和焦慮症的人,其綜合限制明顯限制了日常功能 |
90% 規則
對於所有三種途徑,限制或局限必須在全部或絕大部分時間內存在。CRA 將其解釋為至少 90% 的時間。這意味著如果你的病情有波動——例如,如果你有好日子和壞日子——只要限制在總體的至少 90% 時間內存在,你仍可能符合條件。
這一規則對於抑鬱症、慢性疼痛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症狀強度可能逐日變化的疾病尤為重要。
12 個月時長要求
障礙必須已經持續或預期持續至少 12 個月的連續時間。這並不意味著病情必須是永久性的——許多 DTC 證書是針對特定期限(例如 5 年)頒發的,並附有重新評估日期。
如果你的病情持續時間不足 12 個月但預期會繼續,你的醫生可以在 T2201 表格上註明,你仍可能有資格。
關於資格的常見誤區
| 誤區 | 事實 |
|---|---|
| “我有工作,所以我不符合條件” | 就業狀態與 DTC 資格無關 |
| “我的病情不夠嚴重” | 許多常見疾病(ADHD、抑郁症、糖尿病)根據功能影響符合條件 |
| “我需要坐輪椅” | 行走只是十個類別之一;心理功能、進食等也符合條件 |
| “我的醫生說我不符合條件” | 許多醫生不熟悉 CRA 的功能標準;具有 DTC 經驗的從業者可能會做出不同的評估 |
| “我以前被拒絕過,所以不能重新申請” | 大多數拒絕是因為 T2201 表格填寫不完整,而不是因為不符合條件;攜帶更好的證明文件重新申請通常會成功 |
後續步驟
如果你認為你的病情可能符合 DTC 條件,第一步是評估 十項 CRA 功能類別 中的哪一項適用於你的情況。你也可以參加我們的 免費資格評估 以獲得初步指示。
此信息僅用於教育目的。CRA 做出所有最終資格認定。最後更新:February 2026。